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

課堂要求

1.勤缺為出席狀況分數之根據,每堂均由小組長負責點名,教師亦將不預警點名,每週登記計算缺席次數並公告。事、病、公假必須檢附證明文件始可准假。凡累計缺課8節(含曠課與請事公病假)者,一律重修。
2.每一作業或克唐討論單,無遲交或補交。凡收取當日未交者,一律以0分計算,無遲交或補交。
3.課堂上嚴禁閱讀非相關資料,違者沒收所有資料,並以曠課論處。資料將保管至期末考後始於發回。其他未竟規定&特殊之規定另行公告並公佈於網路學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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